(执行主任 罗以权)
罗以权律师,四川信诺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执行主任,曾有司法系统工作经历,在企业项目法律系统架构设计、企业项目体系化建设风险控制领域有深入研究,从事专项刑辩律师六年,思维灵活,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,善于使用逆向性思维和穿透性思维解决法律问题,品德端正,以诚信取天下。职业格言:用严谨的逻辑思维,雄辩的口才技能,超群的法律智慧,强烈的责任感,努力去实现公平正义!